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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团购平台监管加码 “十荟团”涉嫌低价倾销价格欺诈遭一百五十万元顶格罚款

2021-05-31 13:53:41

  本报讯(记者王薇)近一时期,互联网平台利用资金、流量优势进军社区团购,以补贴低价形式争夺市场,损害了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5月27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涉嫌低价倾销、价格欺诈行为的社区团购平台“十荟团”开出了重磅“罚单”——150万元顶格罚款,并责令其江苏区域停业整顿3日。这是自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成立以来,首次开出比单纯罚款更高的“罚单”,彰显了市场监管部门重拳治乱的决心。

  此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已依法对橙心优选、多多买菜、美团优选、北京十荟科技有限公司(“十荟团”运营主体)等社区团购平台不正当价格行为做出行政处罚,并督促企业积极整改。近期,根据价格监测及举报线索,发现“十荟团”虽声称积极整改,但在部分地区的业务仍存在不正当价格行为。对此,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再次立案调查。

  经查,“十荟团”为了排挤竞争对手,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了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如3月11日销售“库尔勒小香梨 250克”,进货成本3.89元,销售价格0.99元,实际销售2万多份;4月7日销售“蓝天三晶加碘精制食用盐 500克”,进货成本0.57元,销售价格0.1元,当日销售11万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

  同时,“十荟团”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如4月29日秒杀销售“黑芝麻糊65克”,标示“¥1.45,直降3.05元”,经查,该商品原价为1.36元;2021年4月29日销售“白玉丝瓜”,标价4.99元,划线价8.88元。经查,“十荟团”采用划线价形式进行价格比较,未准确标明划线价格的含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

  5月27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相关企业提醒告诫会,向北京十荟科技有限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所有参会企业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不能无视法律法规,必须合规经营;不能无视商业道德,必须严格自律;不能无视监管要求,必须全面整改。再发现屡查屡犯违法行为的,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依法从重处罚。参会企业一致表示,将立即开展自查,全面加强整改。

  “创新无止境,经营有红线。千万不要想当然地以为交了罚款就买到了‘护身符’。”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营企业一定要敬畏法律、遵循监管,自觉守法依规经营,自觉维护经营秩序。互联网企业有资本、流量、规模优势,希望能够自觉承担应尽的社会责任,把更多精力放在技术创新上,放在产品和服务的开发上,放在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合作共赢上,放在给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消费体验上,共同促进平台经济行稳致远、繁荣发展。

  下一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对社区团购市场竞争状况保持高度关注,保持监管执法力度不放松,坚决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将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所有市场主体一视同仁,不论线上线下,不论规模大小,只要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了其他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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