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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乐维叶酸、益生菌宣称治疗疾病 广州一公司被罚8.9万余元

2022-02-17 17:22:02

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若羽臣(003010))在产品宣传视频制作完成后,未依法履行广告主审核义务,使广告宣传视频中含有产品能够预防疾病的内容并投放到公众平台,被罚款89040元。

据悉,在小红书发布的广告视频中,字幕宣传“德国版爱乐维叶酸三段”“omega-3可以缓解产后抑郁”,实则宣传“防止产后YY”;以及字幕宣传“澳洲版爱乐维益生菌”“降低过M湿Z几率”,实则宣传“小孩可以预防过敏湿疹”。而视频广告内容中所表述的“产后抑郁”“过敏”“湿疹”等用词,均为《疾病分类与代码》(GB/T14396-2016)中明确记载的疾病名称。

涉及的“德国版爱乐维叶酸三段”“澳洲版爱乐维益生菌”均为普通食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都不得使用上述用语。

爱乐维叶酸、益生菌宣称治疗疾病 广州一公司被罚8.9万余元

医疗、药品、医疗器械都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其涉及的疾病治疗功能的用语、医疗用语,以及其他相关用语,都有其特定含义,与日常生活用语不同。在宣传中指出相关产品可以预防、治疗这些疾病,如果消费者误信广告,得病不及时寻医用药,而寄希望于使用这些商品以预防疾病或恢复健康,就可能延误病情,导致较严重后果。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停止发布该广告,并罚款。

梳理发现,2021年10月,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在天猫平台善存官方旗舰店销售善存益生菌固体饮料,在该产品的广告页面发布广告用语“调理肠胃双倍自护力、改善肠道、夯实自护力、巩固肠道屏障、重启新陈代谢”,且无法提供证据证明上述广告用语的真实性。

广州若羽臣科技销售善存益生菌固体饮料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和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被罚款7480元。

公开信息显示,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面向全球消费品牌的电子商务综合服务提供商,2020年9月,在A股中小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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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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