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鳕鱼肠宣传婴幼儿食用?虚假宣传

2022-06-22 18:14:02

日前,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举报称,一款普通食品宣传婴幼儿食用,涉嫌虚假宣传。

鳕鱼肠宣传婴幼儿食用?虚假宣传

图片来源于网络

经调查,涉诉食品为一款鳕鱼肠,产品类别为熟制水产品,根据生产商的食品生产类别、产品标准代号,该鳕鱼肠非婴幼儿辅助食品或配方食品,仅为一款普通预包装食品。该商家却在某电商平台宣传为“婴幼儿鳕鱼肠”,让消费者误以为是婴幼儿专用食品,已构成虚假宣传。

执法人员称,婴幼儿食品有婴幼儿辅助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营养成分、执行标准等与普通食品有很大区别,普通食品的一些成分可能并不适合婴幼儿食用。根据《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规定,企业生产标称“婴幼儿辅食”的产品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生产许可;未取得婴幼儿类食品生产许可的,不得标注“婴幼儿食用”、“6个月以上婴幼儿食用”、婴幼儿图案等明示或者暗示供婴幼儿食用的用语、图案。经营者也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最终,龙湾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对厂商进行罚款。

龙湾区市监局提醒,食品虚假宣传极易导致食物中毒,特别是有过敏症状的消费者,严重的可能造成致命的后果。

龙湾区市监局将继续针对食品错误标签、虚假宣传等问题加强执法打击力度,全力守好辖区食品安全的关口。

何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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