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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招远市场监管局:对食品安全“小问题”不再“手软”

2021-09-11 10:11:36

“个别商户和执法人员打‘太极’,看到执法人员就穿戴上工作服帽、摆放上防蝇罩,执法人员一离开立刻故态复萌。”9月6日上午,招远市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人员在对位于金龙路的一家面馆进行“回头看”检查时,发现该店仍然存在工作人员未穿戴工作服帽、加工环境脏乱差、“双防”设施不到位等问题。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立案查处,决定给予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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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熟菜板和刀具没有区分、从业人员不穿戴工作服帽、食品未离地摆放、“三防”设施配备不齐全、销售过期食品、超范围经营、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或健康证过期等……这些都是执法人员日常检查中经常发现的违反《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的行为,看着都是“小问题”,但食品安全无小事,“小问题”也可能引发安全大隐患。

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品摊点不再仅限于口头警告、批评教育等“软处理”,而是直接开出“罚单”—— 《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或限期进行整改,对整改时限到期仍然达不到要求或屡教不改的业户,将给予从重处罚。自以来,该局已累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62份。

此外,市场监管局还不定期发布“招远市食品安全红黑榜”,公开曝光食品安全不合格的经营单位。

加大现场检查督查频次、公开曝光违法行为、进行“回头看”跟踪检查……为进一步规范食品行业市场秩序,今年以来招远市市场监管局坚持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多次召开食品安全专题会议,认真落实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标准中对食品安全的相关要求,按照“四个最严”标准,深入开展食品行业整治,规范业户经营行为,并制作发放了《致食品经营户的一封信》《食品安全漫画图解》等食品安全相关宣传资料,还通过工作群向食品经营单位进行食品安全相关宣传。

“食品安全大于天,对食品违法行为,我们将严管重罚,坚决打击。但是,处罚不是目的,处罚只是为了提升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自律意识,督促其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以重罚促自律、以自律保安全”,最终是为了让广大消费者吃得放心、喝得放心、用得放心。

根据目前检查情况来看,我市大部分食品经营单位都能够按照有关要求落实食品安全措施,但部分“三小”业户仍存在脏、乱、差的现象,“三防”“三白”落实不到位、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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