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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阿胶类产品电商平台销售绝非法外之地

2020-05-07 10:50:49

电子商务简称电商是指在互联网以电子交易方式和相关服务活动,是传统商业各环节的电子化、网络化。近年来,几乎全世界都为因特网在商业上的成功应用喝彩的时候, 无数企业纷纷投入人物力、财力进驻各个电子商务平台,希望获取商业利润阿胶产业也与时俱进加入到电商队伍。阿胶产业在整个电子商务中只是沧海一粟,大多数阿胶企业守法诚信的通过电商经营赚取商业利润从而带动企业发展、扩大企业的知名度、增加品牌附加值,对阿胶行业的整体发展、地方经济的增长起到积极作用。然而,少数阿胶类产品经营公司却错误的把电商平台当成投机取巧、钻法律空子赚取快钱的“风水宝地”,肆意妄为的罔顾法律和诚信底线,杀鸡取卵似的透支阿胶美誉度。

更有甚者,只注重赚钱,连最起码依法纳税的法定义务都置若罔闻,挖空心思的想法设法偷税漏税。依法纳税是法定义务,更是企业必须具备的社会责任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对偷税漏税的行为进行了诠释和惩处规定,且明确规定“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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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乱象再不及时整顿和遏制,长此以往,“中药三宝、国之瑰宝”的阿胶声誉必将毁于一旦。近年,山东阿胶行业协会会连续发布行业自律监督检测的通知,号召阿胶类经营企业开展自律自查,依法经营。通过关注消费者的投诉、监管部门的通报、媒体舆情,正在对偷工减料、低价倾销、虚假宣传、欺诈消费、专利侵权等电商平台的阿胶制品销售乱象调查取证,以引导产业健康良性发展。

国内电子商务经过了换挡期到现在的逐步成熟期。无论是在消费者的理性和维权意识、产品的竞争、平台的规则,还是在法律法规的完善、职能部门的监管、惩罚力度的加强、刑事追责的明确,比之从前都有了本质改变和加强

守法、诚信经营,这是底线;违法、失信经营自有法律制裁。2019年1月1日,我国正式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规范了电子商务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规定了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还包括了争议解决,法律责任等规范。同时进一步规范了我国电商行业的发展,对一些无良企业产生一定的约束力,让电商这个环境逐渐变得相对稳定与安全。

电商平台上的阿胶产业经营者应该在宏观上清醒认识到法制中国、法制商业是大势所趋,微观上应该审时度势的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作为电商仅熟悉和遵守《电子商务法》是远远不够的,与之息息相关的诸如:《合同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食品安全法》、《反垄断法》、《专利法》、《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等法律法规我们都要知晓,做到学法、守法和用法,毕竟电商平台绝非是法外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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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道浮云终蔽日,严冬过尽绽春蕾”,面对问题,唯一的办法是去解决问题,而不是逃避和回避,只有把面临的问题妥善处理,才能迎接阿胶行业电商的春蕾绽放。山东阿胶行业协会经过多次调研、听取了会员企业的献言进策和深思熟虑后,认为当务之急必须要把阿胶行业的电商经营者统筹起来,统一观念、统一提升自律意识、统一依法经营和公平竞争的凝聚力。即将成立的专项工作小组,将是山东阿胶行业一个新的起点和亮点。同时,整个行业也要充分认识到小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力做好对电商平台的阿胶行业经营者加强自律,规范秩序,优化电商发展环境,呵护阿胶行业发扬壮大,也将协助和配合行政监管部门对违法经营的电商予以严厉打击,若涉及刑事责任定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刑责,同时,也期望经营电商的阿胶企业积极响应,群力群策的净化电商销售市场和环境,为产业可持续性的良性发展为传承发扬中华传统中医药阿胶文化而贡献。

(刘汝欣 童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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